【媒体采访】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国家中心城市”
来源:中商智库 | 作者:媒体中心 | 发布时间: 2019-11-18 | 4245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国家中心城市”
法治周末记者 汲东野
成都,成为继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之后,第6个被定位的国家中心城市。
什么是国家中心城市?为什么这些城市可以入选?国家中心城市有可能为这座城市以及周边带来怎样的优惠或是问题?这或许是许多人看到这个概念后,都会提出的疑问。
  
法治周末记者为此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经济部教授冯俏彬、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城市管理系副主任王伟和中商智库常务副总裁沈云昌。
“确立国家中心城市的一个重要考量就是其区域带动作用。”冯俏彬认为。
  
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网站正式公布《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规划》中首次明确提出,成都要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目标。这是国家层面首次明确成都的国家中心城市定位,并提出要把成渝城市群建设为国家级城市群。
9月11日召开的成都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提出,成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是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主要任务是:加快建设西部经济中心、西部科技中心、西部文创中心、西部对外交往中心和西部综合交通枢纽。
国家中心城市,被喻为全国城镇体系“金字塔”的“塔尖”,在全国具备引领、辐射、集散功能。
 
据悉,住建部正牵头编制的新《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提出,将要构建‘“十百千万’的城镇体系,即‘十个国家中心城市、一百个国家特色城市、一千个中小城市、一万个特色镇’”。据媒体报道,郑州、长沙、沈阳、南京、武汉等城市都在积极争取被列入国家中心城市。
据新华社报道,该最新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旨在引领“十三五”我国城镇总体规划建设,有望于今年年内完成。

需具备“两性三心”条件
近几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推进飞速。
今年1月,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介绍日前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时表示,2015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6.1%,城镇常住人口达到了7.7亿,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展比较缓慢,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还比较低。

“国家中心城市”概念的提出最早是在2005年。原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据城市规划法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时,提出“国家中心城市”的概念,但彼时该概念的提出并未引起广泛的关注和研究。
2007年,由原建设部上报国务院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中明确指出:国家中心城市是全国城镇体系的核心城市,在我国的金融、管理、文化和交通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中心和枢纽作用,在推动国际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门户作用。国家中心城市应当具有全国范围的中心性和一定区域的国际性两大基本特征。

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年)》明确提出五大国家中心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的规划和定位。北京、天津、上海和广州主要对应着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个城镇密集区。
今年5月,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文件《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将成都定位为国家中心城市。重庆和成都也先后成为西部内陆地区城市开发的高地。
中商智库常务副总裁沈云昌认为,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和成都能被定位为国家中心城市,是具备了“两性三心”的条件。

沈云昌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两性三心’是成为‘国家中心城市’定位的必要条件。‘两性’一是中心性,在全国经济社会文化领域具有中心性;二是在贸易、金融、文化等方面具有国际性。‘三心’是更具体的支撑,是区域经济增长的拉动中心、文化交流的辐射中心、区位交通和信息网络的枢纽中心。”

尽管目前已明确了6个国家中心城市,但是国家中心城市的本质内涵仍未被明确,究竟什么样的城市才能成为国家中心城市,仍在研究探讨中。
强调区域带动作用

沈云昌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不同的学者对国家中心城市有不同定义,基本上都认同的概念是:国家中心城市是全国城镇体系中的核心城市,具有较高程度的国际性和国内辐射影响的中心性,分别在贸易、市场、城镇化引领、交通与信息中心组织、文化事业、改革开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城市。
然而,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城市管理系副主任王伟认为:“国家中心城市是一个缺乏新内涵的不算新的新概念。”王伟解释说,“市场经济主导的国家,城市的地位是通过经济产业分工分化奠定的,而国家中心城市是在既有城市格局上对某个城市地位的政治认定与使命期望。”

冯俏彬认为:“国家中心城市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密切相关。国家中心城市的布局,是从国家推动新型城镇化的角度,在全国不同的区域布局一些辐射力和带动力比较强的大城市或特大城市。目前来看,东北、华东、华中、西南、西北都是国家的重点布局区域。”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已被定位的6个国家中心城市,多与“城市群”“经济带”“自贸区”等区域经济概念相关。
“国家中心城市的概念确实与城市群、经济带相关,这6个国家中心城市都是区域经济的中心,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都比较突出。”冯俏彬说,这也体现了全国不同区域平衡发展的战略要求。
今年8月底,四川获批设立国家自贸试验区。

“在区域均衡发展的大战略下,自贸区的设立可以更好地支持这些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为这些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更好的发展基础、吸引力和发展空间。”冯俏彬说。
冯俏彬认为,目前确定的国家中心城市,早已分别是其所在区域的中心城市,国家明确其“国家中心城市”的地位,是再次肯定了他们作为中心城市的地位,并将在发展上给予极大的政策、资源配置方面的支持。
四个名额花落谁家

法治周末记者采访专家普遍认为,对于国家中心城市,国家会给予政策方面的优惠倾斜。
沈云昌表示:“成为国家中心城市的好处是很明显的,将会获得更多的政策资源和投资倾斜,在国际贸易、金融、中心市场建设、高层次城镇化建设、交通中心、信息网络中心、文化事业等方面都会获得更大的投入和政策倾斜。”
基于上述原因,一些城市早已投入到对“蛋糕”的争夺中。

根据媒体的公开报道,武汉、西安、南京、沈阳、郑州、青岛、杭州、长沙等城市都在积极争取剩余4个“国家中心城市”的名额。
2016年9月25日,河南、长沙、沈阳均有“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目标”的声音传出。
25日,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马懿在郑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未来五年,郑州要向国家中心城市迈进。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在中共长沙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称,未来五年,长沙将构建国家中心城市新格局。
也是在25日,于沈阳举办的2016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举办的“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与创新发展”高端论坛上,沈阳市市长潘利国表示,沈阳以建设立足东北、服务全国、辐射东北亚的国家中心城市为总体目标。
更早的时候,南京、武汉等地也提出了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定位。

2015年12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指出,“十三五”期间,将加速发展一批中心城市,承担全国性的功能,带动区域协调发展,形成经济发展新的增长节点。中国要解决北京这样特大城市存在的城市病,需要再有十个类似北京这样的中心城市才行。
杨伟民解读说,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发展空间趋于饱和,新的中心城市重点将在东北、中原、成渝等几大城市群培育和发展,再造若干个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形成经济增长新节点。
冯俏彬认为,从区域均衡布局的角度来讲,目前西北地区、中部地区、华中地区和东北地区都还没有国家中心城市,最后哪个城市能争取成功,也许还是要从服务于总体布局考虑。
沈云昌认为:“从区域经济的引领、辐射、集散功能来看,中部地区的武汉、东北的沈阳都有望成为国家中心城市,特别是武汉。”
中心城市“隐忧”

被确立成为国家中心城市,对于城市及其所在省份、所在区域来说,好处似乎显而易见。不过专家认为,其实,从国家中心城市的设立到其区域中心作用的运作过程中,都存在着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国家中心城市的确立,“从正面看是对国家新目标在城市层面的分解安排,从消极层面看,也有可能会进一步加大大中小城市的两极分化,进一步加剧大城市病。”王伟认为。
当然,城市争取成为“国家中心城市”并不是坏事。王伟认为,竞争会促使各个城市想办法占据有利位置,继而激励出新的创新,但当竞争出现过度时,则会带来泡沫或者资源浪费。
在对于国家中心城市的明争暗夺中,为了避免城市间的过度竞争,王伟建议:“在国家引导清晰的基础上,让每个中心城市制定具有远见的战略规划,首先做到产业的特色化与错位化,同时要求每个城市必须依托和拉动其周边区域发展,并将此作为中央对其考核的重要内容。”

从国家布局“国家中心城市”的角度来说,王伟的态度比较谨慎,“如果国家的决策是科学的,那么就会带来资源配置的新格局,也就是有新的城市崛起进而辐射周边区域发展,如果决策不科学,则可能强化既有不均衡格局,收获资源配置的低效。”
王伟说:“决策科学的基础是,国家战略意图的清晰长远与对地方现实的深入调查评估,对各个城市能形成清晰的政策信号传递引导。”

冯俏彬则注意到,国家中心城市发挥其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要可以超出本省的范围,对相邻的区域、城市群都能产生一定的带动作用。
“需要注意的就是,防止发展国家中心城市的政策被行政区划隔断。”冯俏彬说,“因为,城市群内部需要横向的协作。而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的实践还相对空白,未来要努力发展城市与城市间的协作关系。如此,城市的发展才能更符合经济规律,符合行政区划的需要,而不只是符合某个省的需要。”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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