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商从 0 到 1 经过二十年发展,综合平台 721 格局已定。电商行业网络效应显著,因其不受地域性限制,商业模式极大提高匹配效率及大数据反哺等特性决定了其先行企业往往是游戏规则制定者,在资本助推下跑马圈地,现头部流量平台已形成赢者通吃格局。网购市场中阿里、京东合计占四分之三市场份额,拼多多、苏宁、唯品会等紧随其后;长尾企业数量众多。电商发展至今,我国消费者行为特征已转变为:需求个性化,购买社交化、口碑化、娱乐化及购买多品牌化,同时对商品质量、服务、性价比的要求不断提高。相比于传统的“技术变革-生产变革-零售变革-顾客变化”B2C 模式,消费者主导的“技术变革-顾客变化-零售变革-生产变革 C2B 时代已经到来”。而消费者变化推动企业创新的核心动力,则是在流量红利消退的基础上,企业对更大市场利润的驱逐。业界(IBM 最早定义)将大数据的特征归纳为4个“V”(量Volume,多样Variety,价值Value,速Velocity),或者说特点有四个层面:第一,数据体量巨大。大数据的起始计量单位至少是P(1000个T)、E(100万个T)或Z(10亿个T);第二,数据类型繁多。比如,网络日志、视频、图片、地理位置信息等等。第三,价值密度低,商业价值高。第四,处理速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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